111學年度政治大學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報到驗證說明
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
正取生:請於111/4/25前(含當日),下載並填寫「報到意願同意書」,以掛號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至「116302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政大國際事務學院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報到」,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備取生:備取生請於111/5/9前(含當日),下載並填寫「報到意願同意書」,以掛號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至「116302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政大國際事務學院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碩士在職專班備取生報到」,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遞補資格。若有缺額,將以電話通知。
現場驗證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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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111年5月28日(六)15:30-16:00(詳備註) |
地點 | 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北棟11樓271107室 |
驗證方式 | 僅現場辦理,方式有二,如下 1. 本人親自辦理 2. 委託他人代辦:須附委託書(含本人及被委託人簽名)、雙方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 |
驗證所需文件 | 1. 學歷(力)證件: 學歷(力)證件: (1)查驗中文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改名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 (2)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3)教育部香港立案各校院學生,查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正本,或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且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信之大四下肄業證明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4)持境外學歷之考生,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三)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過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證明,請錄取生自行辦理驗證)正本及入出國紀錄,另繳交影本一份。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入出國境紀錄,惟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5)持大陸地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四)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教育部檢覈採認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或相關學歷證件)正本及入出國紀錄,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6)持香港、澳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五)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教育部檢覈採認之畢業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正本及入出國紀錄,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2. 兩吋脫帽證件用照片電子檔,可存至隨身碟攜至現場輸出。 3. 未依規定辦理驗證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4. 應屆畢業生辦理現場驗證時,尚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者,應先查驗學生證正本及填具切結書,並於切結期限內(111年7月31日)完成補繳。逾期未補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
備註:
驗證結束後,預計16:00-17:00於北棟11樓舉辦新生說明會。
防疫須知: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簡稱武漢肺炎,COVID-19)」之疫情,將於辦理報到作業前數日,於本專班網公布最新防疫相關措施,請錄取生務必事先留意,以及配合本專班防疫規定。
111學年度報到意願同意書
111錄取生現場驗證委託書
111錄取生報到驗證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