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報到驗證說明

110學年度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報到驗證說明

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
正取生:請於110/4/23止,下載並填寫「報到意願同意書」,以掛號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至「116302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政大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報到」,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備取生:備取生請於110/5/7止,下載並填寫「報到意願同意書」,以掛號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至「116302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政大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碩士在職專班備取生報到」,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遞補資格。若有缺額,將以電話通知。

 

 

現場驗證
項目 說明
時間 110年5月29日(六)15:30-16:00(詳備註)
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北棟11樓271107室
驗證方式 僅現場辦理,方式有二,如下

1.本人親自辦理

2.委託他人代辦:須附委託書(含本人及被委託人簽名)、雙方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

驗證所需文件  1.學歷(力)證件:

學歷(力)證件:

(1)查驗中文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改名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

(2)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3)教育部香港立案各校院學生,查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正本,或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且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信之大四下肄業證明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4)持境外學歷之考生,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三)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過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證明,請錄取生自行辦理驗證)正本及入出國紀錄,另繳交影本一份。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入出國境紀錄,惟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5)持大陸地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四)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教育部檢覈採認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或相關學歷證件)正本及入出國紀錄,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6)持香港、澳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五)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教育部檢覈採認之畢業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正本及入出國紀錄,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2.兩吋脫帽證件用照片電子檔,可存至隨身碟攜   

   至現場輸出。

3.未依規定辦理驗證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4.應屆畢業生辦理現場驗證時,尚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者,應先查驗學生證正本及填具切結書,並於切結期限內(110年7月31日)完成補繳。逾期未補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備註:

  1. 驗證結束後,預計16:00-17:00於北棟11樓舉辦新生說明會,說明會結束後另有迎新送舊活動(時間地點另外通知)。
  2. 防疫須知: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簡稱武漢肺炎,COVID-19)」之疫情,將於辦理報到作業前數日,於本專班網公布最新防疫相關措施,請錄取生務必事先留意,以及配合本專班防疫規定。
  3. 110學年度報到意願同意書
  4. 110錄取生現場驗證委託書
  5. 110錄取生報到驗證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