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報到驗證說明
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 |
正取生:請於108/5/3前,下載並填寫「報到意願同意書」,以掛號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政大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報到」,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備取生:備取生請於108/5/17前,下載並填寫「報到意願同意書」,以掛號郵寄報到意願同意書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政大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碩士在職專班備取生報到」,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遞補資格。若有缺額,將以電話通知。 |
現場驗證 | |
項目 | 說明 |
時間 | 108年6月15日(六)17:00-18:00(已變更請留意,另詳備註) |
地點 | 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北棟11樓271107室 |
驗證方式 | 僅現場辦理,方式有二,如下
1.本人親自辦理 2.委託他人代辦:須附委託書(含本人及被委託人簽名)、雙方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 |
驗證所需文件 | 1.學歷(力)證件:
學歷(力)證件: (1)查驗中文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改名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 (2)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3)教育部香港立案各校院學生,查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正本,或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且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信之大四下肄業證明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4)持國外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三)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各一份(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入出國境紀錄,惟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5)持大陸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四)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6)持香港、澳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2.兩吋脫帽證件用照片一張,並請另外提供該照片之電子檔,電子檔可存 至隨身碟攜至現場輸出。 3.未依規定辦理驗證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4.應屆畢業生辦理現場驗證時,尚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者,應先查驗學生證正本及填具切結書,並於切結期限內(108年7月31日)完成補繳。逾期未補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
備註:
驗證結束後,預計16:00-17:00於北棟11樓舉辦新生說明會(教室待確認),說明會結束後另有迎新送舊活動(時間地點另外通知)。